周灿明律师亲办案例
为当事人取得8万元人身损害赔偿
来源:周灿明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3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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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系工地务工人员,因在工地被管道砸伤致残,我代理此案后,先让当事人去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伤残鉴定,得到八级伤残的结论,然后分析认为:当事人是被老乡叫过去打工的(个体小包头),老乡与某施工公司签订了合同,是承包性质,此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工伤,只能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,为保证获得赔偿,我方将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一起告上法庭,法院判决包工头承担责任,施工单位因与无资质的个人签订承包合同而承担连带责任,后从施工单位处获赔8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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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灿明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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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锋镇山水英伦小区牛顿区A35栋103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周灿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南弘湘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301*********5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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